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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我曾說過,小我的法則即是「去找,但不要找著。」若從課程的角度來翻譯,意思就是「努力學習,但不要學會。」這種課程目標會有什麼結果則顯而易見。一切行之有效的教學工具、一切真實的教導、與一切合理的學習指引都會被錯誤詮釋,因為它們都是在促進為這一怪異課程所反對的學習。如果你企圖學習不學習的辦法,而你的教學目標就是要挫敗其自身,那麼你豈能不困惑?這種課程一點道理也沒有。這種「學習」的努力已經大大弱化了你的心靈,以致你無法去愛,因為你選擇的課程不僅反對愛,亦是在教你如何自我攻擊。這一課程的附帶目標就是學習如何不去超越分裂,因為分裂會使它的首要目標變得可信。你也無法在這種課程中超越分裂,因為你的學習全是在維繫它。然而,你的心會反對你的學習,你的學習也會反對你的心,所以你會反抗所有的學習,並且成功做到這點,因為那就是你想要的。即便如此,你也許尚未領悟你想學習的道理確實存在,而你也能學得會,因為那就是你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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