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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課

(複習三:第103課-第104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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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字版】

|前言|

本課無講解錄音,僅從第103課、第104課摘錄操練要點,亦可自行回頭複習。

|操練心法|

|操練要點|

詳見以下課文解析

|課文解析|

早晚的複習方式:
W-117.1. (103)上主既是愛,故也是幸福。

2 願我記得,愛就是幸福,此外沒有任何東西能帶來喜悅。 3 因此,我決心不再沉溺於任何虛擬的愛中。

「幸福」並不是來自於小我的幸福,小我的幸福是要凌駕其上、要贏、要成功、要好、要對、要美、要善、要道德等等,就是要往外抓取。但是奇蹟課程告訴你,這些東西最終會陷你於不幸,甚至陷你於絕望。

因此,這邊所說的「幸福」並不是基於一種抓取,而是基於一種推恩。推恩是愛的本質,是一種無條件的分享,這種分享並非物質上的,而是在心靈、靈性層次去推擴,把愛分享出去,而且上主就是透過推恩創造了我們。

W-117.2. (104)我只願追求在真理內原屬於我之物。

2 愛是我的天賦資產,還有隨之而來的喜悅。3 這是天父賜我的禮物。4 我願接受在真理內屬於我的一切。

我只願追求喜悅與平安。但這個喜悅與平安的前提是在:你願意放下人間一切你認為有價值的東西,包括你的自我。要不然這課的練習看起來很簡單,誰不想要喜悅與平安,是吧?

但是它有一個附帶條件與前提。這也不能算是真的一個條件,因為放下幻相、放下小我不能算是一種犧牲。不過,當我們還身處幻相的時候,多少會有那種犧牲的感覺。


重點是「要的只是」,而不是我們在人間所要抓取的那些東西。如同正文的那一句:「我到底要的是對錯、美醜、好壞,還是幸福?」
W-117.3. 每個小時:
2 上主既是愛,故也是幸福。

3 每半小時:
4 我只願追求在真理內原屬於我之物。
──  全文完結  ──
摘錄自練習手冊解析
第103課&第104課

整理:韶華

校對編輯:Soph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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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練習手冊講解》

【課文講解版本資訊】

奇蹟課程(新譯本)
出版商:奇蹟資訊中心
出版日:2011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