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shed on

任何的快感
都是以(更多的)痛苦為其代價。
那麼,你愈是向外追求,
痛苦就愈是揮之不去。
然而,不追求也是痛苦,
因為心有不甘。
我們或可把小我的這種矛盾
稱之為「快感的悖論」。

Picture
最近已有愈來愈多書籍在探討「幸福的悖論」:愈是拚命追求幸福,就愈不幸福。或許,也是在回應這個益發內捲的時代。有太多訊息告訴我們你應該這樣、你應該那樣,這樣你就會更成功、更健康、更幸福。身邊似乎也有很多人正在往這些方向努力。除此以外,還有愈來愈多商品和服務可以追求,可以消費升級。於是我們一頭栽進這個巨大的漩渦,卻並未反問自己是否真的幸福。

當然了,《課程》所說的幸福還在另一個高得多的維度上,甚至是,你得願意放棄人世間的一切幸福──《課程》稱之為快感──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。最近,我們的網路班和實體課正好上到《正文》27-6,裡頭就說任何的快感都是以(更多的)痛苦為其代價。那麼,你愈是向外追求,痛苦就愈是揮之不去。然而,不追求也是痛苦,因為心有不甘。我們或可把小我的這種矛盾稱之為「快感的悖論」。

這種悖論究竟是怎麼造成的?先從現實層面來看。快感確實只是一層薄薄的禮物紙。它的總量就是無法太多,若非不溫不火,就是轉瞬即逝。然而,追求的過程總有得失心,害怕得不到、害怕失去,以致我們一直活在恐懼之中,而得到的新鮮感卻是如此短暫。得到也會引發內疚,通常是種不配得感。可怪的是,即便是所謂的正當追求,也仍會帶來隱約的內疚,好像我們對不起誰──於是又要編出一些說法來合理化自己的追求。

然而,我們的胃口會愈來愈大,愈來愈不能滿足。而我們的追求很可能無法跟上。另外一面則是失去的痛苦,畢竟此處的一切都會失去。而失去的痛苦總是要大過,甚至遠大過得到的快感。這就是我們真實的生命處境。當然了,這都還沒提到很多很多很多的追求終究無法實現,不然就是要費盡千辛萬苦,經歷各種波折,才能勉為其難地達成。還可能得而復失。

而從「因」或說夢境一的層面上看,論是快感或是痛苦,其目的都是要讓我們把身體當真。身體則代表了我們的自我。我們其實是在緊抓自我,那些能帶來快感(和痛苦)的偶像則成了自我的一部分。但自我卻是基於分裂,基於我們對上主的攻擊和對一體實相的破壞。所以不得不和罪與罰連在一起。這就形成了我們苦多樂少的小我人生。

小我用快感來吸引我們與之認同,卻源源不絕地帶來更多痛苦。它把我們當作死刑犯關押起來,卻拿偶爾的放風和生日大餐來吹噓監牢裡有多好。而一旦明白快感的底下實是小我的罪咎,就能看懂我們的現實人生(夢境二)何以如此。快感的本質既然是罪咎,其必然帶來更多痛苦便是順理成章的事了。好在我們不是只能選擇小我。好在我們還能選擇認清自己的純潔無罪,從而憶起我們本有的幸福──那出自上主的旨意。


自呈寫於2025年9月27日
──  全文完結  ──
整理自許自呈老師文章
〈快感的悖論〉

編輯:Sophia
0 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