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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迫性地需要被需要,
是家家難念的一本經。

亨利·摩爾 Henry Moore (1898-1986)|母親與小孩 12 Mother and Child XII|1983|蝕刻版畫|44x52.1cm|限量65版

亨利·摩爾 Henry Moore (1898-1986)|母親與小孩 12 Mother and Child XII|1983|蝕刻版畫|44x52.1cm|限量65版

過年期間在臉書上貼了一行文,不意卻在課堂上引起了共鳴:強迫性地需要被需要,是家家難念的一本經。需要被人需要,而且不能不如此。這是許多台灣母親的通病,但類似的模式絕不僅限於這群默默流淚的媽媽們。
 
從大學時代就被戲稱是師奶殺手,離開醫院後收到的學生大都是中年以上的女性,每個班裡都有阿嬤級的同修。說實在的,我很享受被她們照顧,似乎在她們呵護之下永遠都是不愁吃、不愁穿,而且一個人就坐擁三十個媽。然而,她們有她們的苦,幾年上課下來我逐漸觀察出一個共通的模式。
 
過年的時候正好看見:雖然我都已經將近三十了,奶奶還是把我當成小學生,噢不,三歲小孩看待,叮囑我要穿衣服、吃的放在哪裡、記得要多吃一點兒。雖然膝蓋開刀才復原不久,身子又受了風寒,卻忍不住要四處走動、指揮秩序,拜拜要準備什麼、什麼時候要燒金、要剁雞肉要下麵要燒菜……。她不明白,事實上是不敢承認,這個家不需要她也能運作得好好的,甚至還要更好些。

當我們願意誠實地面對自己,恐怕會發現每天做的事裡有好一部分根本都是不需要做的,但我們卻又不由自主地想要插手干預,不這麼做心裡頭就會難受得緊。當小孩的最討厭嘮叨的老媽子,而他們的厭惡某種層面來說是合理的,因為他們確實有能力照顧好自己。
 
當媽媽的總以為孩子需要自己,就像慈善團體認定受災戶需要他們。然而,究竟是孩子需要媽媽,還是媽媽需要孩子?是受災戶需要志工,還是志工需要受災戶?平心而論,我們給出的往往不見得是對方需要的,即使對方認定自己需要,供給他也不見得真正對他是好。眾所周知的,直升機媽媽並非真正的良母,反而容易養出自視甚高又害怕失敗的自戀狂。

事實上,我們大都是從自己的角度來認定別人需要些什麼。因此,我們看到的其實是自己需要什麼,而非別人需要什麼。若想真正看見別人的需要,首要之務得先放下自己的小我,但這卻不是一件輕鬆容易的事兒。《奇蹟課程》有一句名言:我不曉得什麼才是對我最有益的,同樣的,我也不曉得什麼才是對他人最有益的。
 
事實上,這類「被需要症候群」可說牽連甚廣,大抵最明顯可見的起點就是「覺得自己不夠好」,不論你叫它自慚形穢、自我價值低落,或是沒有自信,意思都是一樣的。事實上,這就是《課程》所說的罪咎或者內疚的一種形式。當我們認定自己不夠好的時候,就會覺得自己不值得(被)愛,於是我們會設法經由外在的努力來證明自己終究是值得的。我們會拚命地賺錢、拚命地工作、拚命地照顧家庭、拚命地做功德、拚命地禮佛,想辦法證明自己的確是個好媽媽、好爸爸、好員工、好老闆、好信徒,總而言之是個好人。
 
當這個好人模式運轉順利的時候,我們會獲得成就、獲得掌聲、獲得讚賞,最重要的是,我們自以為獲得了愛。事實上,我們無法愛自己,因為我們一身罪咎,只能經由不斷付出,藉著別人的稱許來得到愛。即使這個模式運轉順利,我們仍舊不得平安,因為我們失去了自己,不曉得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。多數時候我們都忙著符合他人或者社會的期待,忙著取悅每一個人,因為我們害怕失去外來的愛。然而,我們又不甘壓抑自我,於是內在衝突和犧牲的感受便日益累積:為什麼老是我在煮飯?為什麼都是我在賺錢?為什麼總是我在奉養父母?其他人呢?其他人死到哪兒去了?
 
當然了,假使此路不通,原本理該得到的稱讚和回饋反倒成了責駡和羞辱,內在的憤怒、失落和罪咎便一擁而上。很多時候,當事人只知道更加努力,試圖贏回對方的肯定,並不會停下來反省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。說不定對方只是藉著情緒勒索誘使我們付出更多,而我們並未覺察。不斷踩著空輪的滋味兒很不好受,即使不斷自我鞭策之下硬是擠出亮眼的外在表現,內心的苦澀實不足為外人道。取悅他人不僅令人疲憊,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任務,因為每個人都會有想投射罪咎的時候,哪能期待對方一定是笑臉迎人呢?
 
事實上,藉由外在努力來獲取肯定和自我價值的方式不僅行不通,反而會倒過來證明自己的確沒有價值,就像懲罰不但無法化解罪,反而會倒過來鞏固罪的真實,是一樣的道理。假使我們的確值得被愛,就不必做任何事來證明這一點。就心靈的運作法則來說,證明就等於反證,證明只會倒過來證明相反之事。

從更大的面向看來,一切心理防衛都是無用的。當下做得愈多,只是證明現在的自己不夠好,未來那個更好的自己既然尚未到來,便永遠只是個幻象。假使做什麼事能夠讓自己變好,那也應該是一勞永逸的,不致需要一輩子勞碌命,卻老覺得自己不夠好。
 
讀到這裡,你一定會想問:那麼,自我價值低落的問題究竟打哪兒來的?這是個極其重要的問題,但是問題的根源藏得很深,不是一般的心理學所能夠解答的。心理學只能叫我們把「自我」給找回來,替人與我劃清界線,弄清楚自己的喜好、志趣和想法,簡言之就是活得個人主義一點,不要凡事都只想到別人。然而,「自我」正是一切痛苦和煩惱的根源,這類鞏固自我的做法僅能解決部分問題,並不能領我們通向真實的喜樂。
 
事實上,罪咎唯一的根源就是分裂,不是原生家庭,也並非前世今生。分裂其實就是我執,前述的「好人」與一般所謂爛好人並非沒有自我,而是把自我建築在別人的評價之上。真正沒有自我、缺乏我執的人只會活得自在喜樂。分裂帶來自我定罪,這才是自慚形穢真正的原因。只因分裂隱藏得深,一般人遂難以覺察,甚至誤以為要增強自我才能消除問題。
 
唯有放下分裂才能回歸靈性,靈性只需存在就是愛,就是終極價值,它無需做任何事來證明什麼,因它本是完滿無缺的存有。正因如此,《課程》才教我們當下寬恕,當下獲得解脫,體驗無需做任何事的舒爽自在(T-18.VII)。無需做任何事不是教我們什麼都不做,而是轉變我們做事的動機:從自我證明轉成愛的流露。發自愛的行為是不求回報、只求分享的,但愛不會因此失落,反而會回返其自身,並且增益其自身。此時的付出乃是輕鬆、自適的,而非強迫性的需要被需要。下回如想驗證自己的付出是否不求回報,試著不做任何事看看,抽離自己慣常的角色。倘使焦慮悄然上身,便是寬恕的好時機!

自呈寫於2015年3月
──  全文完結  ─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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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奇蹟行旅》電子書

節選自許自呈老師著作
奇蹟行旅
〈33、需要與被需要〉

編輯:Soph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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